律师档案
武宁
武宁律师
上海 浦东新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武宁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是否同时可把销售该书的书店列为被告?并向该书店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是否可受理?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05 10:17)    点击:169

是否同时可把销售该书的书店列为被告?并向该书店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是否可受理?

肖像权侵权纠纷,作者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照片用于出版的书籍中,该书现已出版并发行至全国各地书店销售。现原告提起侵权之诉,除把该书的作者和出版社列为被告,受害人将与侵权事件相关联的当事人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是受害人的诉讼权利。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要根据各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侵权案件中,当事人承担责任与否要从行为的违法性、侵权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受害人是否有损失、行为与损失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四个方面来判断。侵权案件的的管辖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武宁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武宁律师,武宁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武宁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12206219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武宁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律师 | 浦东新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武宁律师主页,您是第30631位访客